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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非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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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6:29:5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的(2024)湘0802执1157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与被执行人叶祖忠、张青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需发放案款,发放情况如下:申请执行人发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情况进行案款发放。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