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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非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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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6:28:40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的(2024)湘0802执552号申请执行人覃光明与被执行人杨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以及以杨超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需给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分配方案入档存卷),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情况进行案款发放。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