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3)湘0802执2630号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张家界新祥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追缴一案中,需给申请人发放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姓名与账户名称不一致);需给湖南宜强咨询有限公司发放辅助拍卖费。现特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情况进行案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