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之窗 > 执行公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非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公示
分享到: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6:25:5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的(2024)湘0802执恢130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与被执行人郑杰、郑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需给申请人发放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姓名与账户名称不一致);需给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发放辅助拍卖费。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情况进行案款发放。

 
责任编辑:执行局